“12310”是全国统一的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2310”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如向异地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举报,须在“12310”前加拨该地区区号。
(一)受理范围
1、超编进人的;
2、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3、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4、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5、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6、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7、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8、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9、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廉政资金的;
10、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二)举报须知
1、举报需要提供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具体证据,以便于受理,材料可以拍成照片发邮件,也可以发传真。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建议举报人先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
3、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
(三)举报方式
(0595)12310
材料邮箱:qzbbzfk@163.com
材料传真:0595-28382259
(四)工作流程
1、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按程序报批后受理。已经受理的举报件,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举报的内容、性质等情况,分级负责办理。
2、对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由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3、举报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举报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