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泉州市委批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一组自2023年3月10日起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责任,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013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泉州市A053,同时在泉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3楼设立联系信箱。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泉州市委巡察一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