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4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驾考改革,16地市可“自学直考”;最高法专利法司法解释二解决专利侵权案件举证难问题;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受更严惩戒……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4月1日起,依据公安部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北京放宽了驾驶证申领条件,推行驾照考试过程公开、老龄驾驶人体检年龄延后至70岁;天津、包头等16个地市的学员,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依据最高法专利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今后,专利侵权纠纷中在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时,侵权人要提供相关账簿、资料,最高法民三庭庭长宋晓明表示,在参考商标法有关证据妨碍规定的基础上,根据专利权人的初步举证以及侵权人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国家工商总局合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
另外,4月1日起,全国凡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将不必返回原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房地产经纪人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