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下设6个职能科室
●综 合 科
协助办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参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活动。负责起草编办重要文件、报告。负责研究制定编办机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审核业务科室办理的文稿;负责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领导审批文件、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以及编办领导批办件的督查、落实和反馈;负责编办机关效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人事、干部培训,以及财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黄清选 办公电话:28382261
●机关编制科
负责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研究并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负责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统计和市直党政群机关人员变动、使用编制的核编工作,并建设机关机构编制人员数据库。审核市、县(市、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各类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审核并管理政法系统专项编制。负责中央、省在泉机关有关机构编制的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人:徐炜 办公电话:28382262
●事业编制科
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研究拟定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员编制结构比例标准的管理办法,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审核市属事业单位和由市财政拨款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人员编制结构及领导职数,并办理审批手续。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和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变动、使用编制的核编工作,并建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数据库。负责事业性质的旅游经济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副科级以上规格的确认。负责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相当副科级以上规格的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监督、指导、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中央、省在泉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协调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朝辉 办公电话:28382263
●监督检查科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承担机构编制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限额及具体单位机构编制批复执行情况;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检举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苏成烈 办公电话:28382200
●体制改革科 (政策法规科)
负责牵头指导和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促进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相衔接;研究行政体制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行政体制改革有关试点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综合调研,研究拟定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协调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人:刘炳南 办公电话:28382269
●登记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工作,依法保护本级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印章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雅雅 办公电话:2838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