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保护本级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在本市的执行,依法处理本市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行为; 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监督,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数据统计、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及信息化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印章备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社会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淑绵 办公电话:2838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