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编委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本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办法。审核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以及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市级党政群机关、驻外机构和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人员编制结构、人员变动使用编制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县(市、区)党政群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县(市、区)、乡镇机关人员编制总额的审核,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审核;负责审核、审批市、县(市、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四)研究制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市属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及县(市、区)属相当于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设置的审核;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人员变动使用编制及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确定正、副科级规格的审批;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它事项;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各级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情况,对随意增设机构、机构升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及不遵守有关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擅自审批机构编制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或提出意见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六)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干部培训以及统计业务工作等。
(七)负责联系中央、省在泉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省委编委下达有关部门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参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