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 。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 。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 【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
第五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注:出资主体多元化的单位,可增加条款载明出资者、出资方式、金额等。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
注:有多个举办单位的,应按责任主次顺序依次载明。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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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在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或预核准登记业务范围的情况下,可载明具体事项。如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应与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确认的业务事项相一致。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条 举办单位的权利:
;
;
。
注:本条款内容应与举办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载明,如:(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会;(三)向本单位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提名或任免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六)监督本单位运行;(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 理事会
第一节 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 年。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3年或5年。单独设立监事会的可调整本条款, 增加相应章节载明监事会职责、监事长及监事产生方式等。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 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名额、产生方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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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理事总数一般为奇数,不得少于5人。理事一般应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应载明各方代表的产生方式及所占名额,如:代表举办单位、监管部门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委派;代表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的理事原则上推选产生;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职位的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理事会换届时,理事应按照原渠道产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单位,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
第十三 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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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与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后载明。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一)审议和提出本单位章程的修改意见;(二)审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三)审定本单位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四)拟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五)审定本单位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六)任免或提名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七)审议本单位财务预算和决算;(八)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评;(十)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并报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 理事
第十四条 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不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本单位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五条 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有关联关系的理事回避条款。
第十六条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会议和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不擅自公开本单位涉密信息;
(五)不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从本单位牟取不当利益;
……
(…)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八条 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十九条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一条 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 理事长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为
。
注:根据本单位特点和人事管理权限,载明产生方式。如:(一)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二)由理事会提名,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三)由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任命等。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副理事长及其名额,并相应增加副理事长的职权条款。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
代行其职权。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理事长指派副理事长。无副理事长的,可按程序委托其他理事。
第四节 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全部理事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
注: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至少两次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行政负责人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的条款。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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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大事项 ,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注: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并逐条载明。如:(一)业务发展规划;(二)重大业务活动计划;(三)机构设置方案;(四)重大财务事项;(五)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条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二)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
(…)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管理层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 负责制。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行政负责人职务,如:校长、院长、主任等。
第三十二条 管理层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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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四)工作人员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本单位管理层的具体职位及其职责的条款。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 。
注:根据实际情况和人事管理权限载明行政负责人产生方式,如:(一)理事会提名并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二)举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名,理事会任免,报有关部门备案;(三)理事会提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理事会任免;(四)理事会提名,报有关部门任免。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提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 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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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如:(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四)按照理事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一般情况下,行政负责人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换届和 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行政负责人职务或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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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实际情况载明信息公开的种类、内容、对象、范围、时限及方式等,如:本单位年度报告。
第八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
(…)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自行决定解散,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注:根据实际情况,应增加具体处置方式的条款。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细化章程修改方式的具体条款,如:涉及重大事项或多项条款修改的,采用章程整体性修改的方式;涉及某项条款修改的,采用在原章程后附加相关说明的方式。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