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编办着力推动部门职责精细化、编制定岗精准化、人员履职精确化,确保部门“三定”规定落细落实。
一、强化部门职责与业务工作有机联系。依据“三定”规定对各个部门主要职责进行“颗粒化”拆解,系统形成职责板块并对应设置内设机构,既注重内设机构职责“物理整合”,又强化内部业务“化学融合”,促使每个内设机构职责职能与工作业务高度关联,为部门更好履职提供基础支撑。
二、激发部门履职与科室运转内生动能。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开展部门“小三定”制定工作,重点理顺部门内设机构间、上下层级间、派驻(出)机构与属地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推动部门职能重构、机制重塑、资源重配、流程再造,助力构建简约高效、多跨协同、运行顺畅的履职体系。
三、推动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和编制资源配置相匹配。立足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任务,制定部门岗位条件设定表,按照“因责设岗,按岗定编”原则,将部门编制数和相关领导职数细分到科室,重点倾斜核心业务和新兴领域,实现职责和编制双向匹配,有效解决部门内设机构分工不清、人员力量不均等问题。(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