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立体式”管理规范 促编外用工提档升级
[2023-10-23 16:18] 阅读人次:100 【字体:

   “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编外用工管理,鼓励单位实行购买服务用工方式,花钱‘养事’不‘养人’,整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数量‘减’下来了,管理效益显著提升了!”近日,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泉州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在汇报编外管理工作时介绍道。据统计,自对编外用工规范管理以来,泉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数量减少了700多名。

  向管理要效益的背后是编办工作人员的绵绵用力。据了解,编外人员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广泛存在,且多数在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等前沿一线岗位工作。然而,由于编外人员入职门槛较低且普遍待遇不高,导致这一群体工作归属感不强;对用人单位而言,工作力量紧缺同时人岗不相适应问题时有发生,编外人员难以实现动态管理;对于财政部门而言,财政供养压力也日益增加。如何有效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破除编外用工日益膨胀、缺乏监管的“紧箍咒”,成为机构编制部门急需破解的焦点问题。

  为破解上述问题,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编外用工实效,泉州市通过念好“比、控、督”三字诀,实现编外人员精准核用、有序减用、规范管用。

  “比一比”,确保“核之有理”。通过比人员增减情况,把好“用工前置”关,泉州市委编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系统,摸清各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现状,同时比对各单位年度招考、选调、军转、核减人员情况表,实时掌握编内外人员增减情况,做到对各单位现有工作力量底数清、情况明。

  此外,比工作量变化情况,把好“精准核用”关,泉州市委编办针对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申请进行“量体裁衣”式评估,通过年度总结、接件量登记、内部系统查询等方式,对比5年内工作量变化情况,同时实地调研办件流程、周期,科学测算工作量与人员需求比例,以便精准测定申请单位实际用工需求,并同步征求财政部门意见。

  同时,比职责调整情况,把好“人岗匹配”关。泉州市委编办紧扣“三定”要求,对比近年来单位重点工作和重要职能的调整变化,梳理用工申请单位是否存在紧缺急需岗位和职能弱化岗位,避免出现人岗不适、过需招聘等问题。

  “控一控”,确保“减之有序”。根据“按需设岗、从严控制、保障重点”三大原则,泉州市委编办确定窗口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值班值守、司勤等岗位作为需求保障重点,并明确三个“严控”标准,即审批、执法、人事和涉密等岗位,严禁使用编外人员;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保障的岗位,严禁使用编外人员;现有编内人员足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严禁使用编外人员。

  泉州市委编办坚持“事毕收回、事减核减”原则,对用于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编外用工,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紧盯使用时限,到期及时收回,以进一步提高编外用工使用效益。

  此外,跟踪评价用工单位的职能调整变化情况,如存在职能划转、萎缩、弱化或工作转以外包形式购买服务的,则相应核减控制数,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督一督”,确保“管之有方”。泉州市委编办坚持“四个一律”保规范,新增编外用工一律实行事前审批、新增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编外用工一律纳入实名制管理、违规新增编外用工一律问责追责,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坚持“定期回访”掌变动,制定出台加强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已核对编外人员控制数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文件中明确的数量、岗位、职责范围、用工方式、经费渠道等使用编外人员,并将编外人员信息录入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使用。

  泉州还着力构建编外用工大监管体系,将编外用工管理纳入巡察、选人用人、审计等监督范围,对未经审核批准,随意进人、超额用人的,一律纳入检查报告并严肃要求整改落实,从而倒逼各单位提高编外用工责任意识,为编外用工管理规范化筑起了“防火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完善,泉州市编外用工管理从最初的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到实行实名制管理,再到现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逐步实现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编外人员的总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也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借鉴经验。”泉州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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