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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委编委办“四条渠道”全面提升机关执行力
[2018-11-14 15:05] 阅读人次:100 【字体:

  泉州市委编委办积极适应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以全面提高机关履职水平为落脚点,持续在转方式、转作风上精准发力,通过“四条渠道”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效能,健全完善办事制度和流程,有效提高机关执行力、战斗力。 

  一是向制度要效能。在办机关全面推行岗位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印发《泉州市委编委办岗位权责清单》,将权责事项梳理分解为217项,明确各事项的职责权限、办事标准、目标要求、量化指标等内容,具体落实到岗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廉洁文明服务、即时办结、满意度访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工作高效率、高质量落实。 

  二是向程序要效能。及时跟进机构编制审批日常管理,适时调整更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信息,努力探索简化事业单位申办手续和材料。研究制定《泉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措施》,精简注销登记流程和方式。推行承诺互信办理机制,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 

  三是向规范要效能。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法定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标准化等内容,并通过门户网站、纸质资料等向社会公布。梳理一批常见问题及解答,制作成宣传折页,供办事人员参考,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更新调整网站后台的表单下载、登记须知、填写范本等。坚持“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设立业务咨询热线,对申请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网上提请办理的事项,通过登记管理系统以明确的形式予以确认或回复。 

  四是向专业要效能。把申办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效能的标尺,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主动对标找差,增强能力培养,每月至少召开1次登记管理干部集中学习或业务小组专题研讨,深入学习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等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努力树好自身形象,做到系统业务“一口清”,本职业务“一口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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