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泉委编办〔2016〕130号),健全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切实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市登记局于12月4日至12月6日,对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开展2017年第二次“双随机”实地抽查工作。现将抽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泉委编办〔2016〕130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5%的比例,采用电脑“随机抽取软件”选出泉州市房屋征收中心等15家市直事业单位法人作为抽查对象。此次抽查涉及市总工会、交通委、卫计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安监局、文广新局、国土资源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13个主管部门。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核实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按规定悬挂、置放法人证书正本;财务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规范执行;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实际开展业务活动与法人证书所载业务范围是否一致;实际办公场所与法人证书所载住所是否一致;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无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实际使用的单位名称、单位印章及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标准;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情况。
三、主要做法
(一)确定抽查方案
结合实际,对抽查对象、内容、时间、方式、人员、具体注意事项等关键节点一一进行明确,确保抽查工作公正、依法、有序。同时,按照要求建立了被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坚持二人或多人执法,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深入事业单位开展抽查。
(二)规范抽查程序
为保证抽查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我局对抽查的所有事项都进行了明确规范,抽查全程包括审核备查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核查相关登记事项、督促整改等环节。
(三)抓好督促整改
实地核查后,我局对有关事业单位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反馈意见,要求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对照问题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双随机”抽查对规范事业单位运作、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问题
从抽查的整体情况看,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管理、履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住所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的,欢迎来电来函垂询。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595-28382253)
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